江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局 抽查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情况

7月31日上午,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对我县企事业单位执行《通知》规定情况进行了检查。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先后前往鑫宝马弹簧、江荆消防等企业,检查企业6月至7月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对未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工作人员现场宣传了相关法律规定、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据了解,今年全省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12元,执行时间由7、8、9三个月调整为6、7、8、9四个月。

来源:江陵县广播电视台

记者:陈雨薇 沈沐易

编辑: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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