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关于授予黄石市等17个市(县、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称号的函》,其中,江陵县获得“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近年来,江陵县以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县为抓手,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推动产业转型,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关于授予黄石市等17个市(县、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称号的函》,其中,江陵县获得“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近年来,江陵县以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县为抓手,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推动产业转型,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