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县党代会、两会精神 | 县住房事业发展中心这样做!

县第六次党代会及县两会明确提出:要提升城市能级,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以智慧城市为目标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力争到2026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15平方公里,人口突破12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2%。

县住房事业发展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县第六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坚定不移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共同富裕,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多方筹集还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等房源,完成发展小区、临港小区还迁房建设,不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五年来,县住房事业发展中心坚持“房住不炒”总基调,确保了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

江陵县住房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姜东:大力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有效改善了1.5万余人住房条件。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下一步,县住房事业发展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多措并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房源,努力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让全县人民都能住有所居,住有安居,住有乐居。

江陵县住房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姜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代会和县两会总体部署,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以补短板、促改革、惠民生、强作风为主要出发点,进一步抢抓落实好省、市政策机遇,主动对接融入荆州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动农民市民化进程,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